管教孩子的基本原則(及對行為後果作出邏輯性的開導)

1. 孩子需要愛和關注,使他們感到有歸屬感和得到公平對待,他們的意見被重視,個人被尊重、和有自主的能力。如果他們這些需要得不到滿足,他們會以違規行為作回應。孩子不守規矩的原因,通常有四個 : 吸引注意、報復行為、表現自己力不從心、表現他們有權力。聰明的父母會就孩子需要丟提供適當的機會滿足他們,便可避免違規行為的發生。

2. 捕捉孩子表現好的時候,每天給予他們良好的行為最少讚賞一次。

3. 為著有關人等的利益,訂下規條。我們建議 : 有關孩子的健康、安全和教育問題這三個分範疇所訂的規條,是必需遵從而不 能妥協的。

4. 處事要公平和前後一致。父母就算生氣,亦要保障孩子的安全。

5. 要立場堅定,表明那些行為是不能接受的。堅持妳的原則及原則背後的價值觀念,作為孩子建立自尊的榜樣。孩子從觀察我 們的行為,比聽我們的說教學習得更多。

6. 訓導孩子時態度要溫和但肯定,同時表現關切。耐心地把事件弄清楚及解釋犯錯的後果,執行的態度要堅決,換句話說, 是對事不對人。對事要嚴謹,但對人則寬鬆。這方法幫助孩子學習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使他們在成長中懂得自制自律。

7. 要多聽少講,善用六秒規則,言簡意賅。令孩子專注,避免把過程拖長。鼓勵孩子解釋牠的觀點,然後簡單地說出妳的看法。

8. 不要忽略孩子的感覺。灌輸同感心,也就是建立了培育孩子的良知和道德觀念的基礎。說話多用感受的字眼,使牠的心靈有所感觸,孩予學習自然更快。

9. 善用邏輯性的後果來改善孩子犯錯的行為。

10. 一個邏輯性的行為後果,能幫助孩子學習接受現實,促使他將來作出負責任的決定。計劃這種後果時要考慮這四個因素 :

(i) 後果與違規行為,事件應有連帶關係 ;

(ii) 符合孩子身心發展的階段 ;

(iii) 保証實施 一 時間與監管要互相配合;

(iv) 給後果時仍對孩子尊重,要注意自己的態度和語氣去達至善意的表現。

* 每次犯錯,儘量給予三種不同的後果,以積聚正確價值觀 (父母可以讓孩子提供一至二個的後果,如屬邏輯性的可以接受,否則可以多謝他們動了腦筋)。

* 接受和尊重孩子的意見及決定,他亦會從中體會到尊重別人。

* 耐心地重覆及教導每種美德 (每個價值觀念至少教二十一次)。

11.雖然孩子的決定未必明智,讓他體驗自己作出選擇的行為後果,他從中會學到負責任和自重

12.以身作則去遵守諾言,貫徹始終,否則別要求孩子做到你不能做的東西。

13.引導孩子從每個錯誤中汲取教訓。或頷首,或微笑,或輕觸孩子作為談話的終結。要淡然處之,讓孩子有信心地離開事發現場。

原作者 : Norma Leben ACSW LMSW -ACP,RPT-S CPT-P

翻 譯 : 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